2018年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宝山区)单一来源单一来源
20171127
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运一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宝山区)
三、采购预算:21.681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工程对上海轨道交通1号线共康路、通河新村、呼兰路、共富新村、宝安公路、友谊西路、富锦路7座车站垃圾清运处理项目。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根据集团《关于继续推进落实轨交车站垃圾属地清运工作的通知》沪地铁运(2015)437号文件,要求根据上海市建设管理委和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专题会议(2014-17)精神,车站所在行政区区绿化市容局建立属地清运工作机制。上海高境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为宝山区指定的垃圾清运单位,故我司所辖宝山区7座车站的垃圾清运委托上海高境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履行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七、拟定供应商:上海高境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地点:上海市黄河路355号3号楼508受理电话:021-63189188*616069
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地铁申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或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purchase@shmetro.com。
合约管理部受理电话:63189188*605720
监察室受理电话:64695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