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香河县安平镇人民政府安平镇生活垃圾清运工程
项目编号:HBDH2017415
采 采购人名称:香河县安平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安平镇 |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义 1523326093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大衡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裕东小区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俊 17710407496 |
采购内容:生活垃圾清运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服务周期:6个月 |
简要技术要求:合格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大衡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 9时30分 |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 9时30分 |
开标地点:香河县安平镇香安宾馆三楼会议室 |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联系人:何俊 |
联系方式:17710407496 |
传真电话:0311-85699987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5699987 |
本公告发布媒体:____ |
备注: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