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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金山办事处小清河项目李楼自然村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2017-11-28 16:54:23|作者:清洁吧

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山办事处委托,对金山办事处小清河项目李楼自然村垃圾清运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金山办事处小清河项目李楼自然村垃圾清运项目

招标编号:驻开采招【2017】18号

项目概况:依据市征地工作考核组对金山办事处出具的考核情况意见,李楼自然村拆迁面积为160524.79平方米。按照驻政办【2016】114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作的通知》,建筑物拆除和垃圾清运补助标准按照拆迁建筑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工期要求:按采购人要求进场;

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证明的相关材料;

2.5投标近3年内(2014、2015、2016,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3.招标文件的领取(发售)

3.1 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

3.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泰山路广安大厦南楼物华领馆6楼601室。

3.3 联系电话:0396-4903119

3.4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

3.5 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8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泰山路广安大厦南楼物华领馆6楼601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东风支行

帐 号:4117 0501 0110 0022 02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 18 日 15: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 18 日 15:00 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 购 人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15893146666

代理机构联系人: 方女士 联系电话:0396-4903119


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信息来源:http://www.hn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