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波市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宁波市鄞州地方税务局、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合作局的委托,就鄞州财税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鄞州财税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YZ—ZFCG(2017)—127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采购内容数量及单位预算金额(元)1鄞州财税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环境保洁管理、安全保卫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会务服务、车辆管理维护等;食品采购、加工及服务1年26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招标文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nbzfcg.cn)和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 )免费下载,下载后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7年12月18日上午9时前发传真至本中心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在2017年12月18日9时(北京时间)前到帐。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19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宁波市鄞州地方税务局、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合作局 采购人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晓 13905746186 采购代理机构:潘红阳 0574-88225172 0574-28830172(传真)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