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 正 公 告
一.文件编号: lpjd201711099
二.项目名称:大洼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8日
四.更正内容: 原文件:投标人具备物业管理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提供主管部门备案手续。更正后为: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三级以上(含三级)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或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提供主管单位备案手续,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其它不变,特此公告。
五.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盘锦市大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大洼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忠波15668712333
六.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区分中心地址、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大洼区
项目联系人:采购科
联系方式:04273459015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及更正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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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2017年?11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