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广州地铁东诚大厦过渡期物业管理委托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地铁东诚大厦过渡期物业管理委托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58236
招标代理: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俞先生 联系电话:(020)86662057、8606522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 (020)83106760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6,58号
四、项目概况:
广州地铁东诚大厦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为6层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为13810.25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标段;
2、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6- 8717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广州地铁东诚大厦过渡期的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2017年1月1日-2018年12年31日。由于该物业后续使用计划尚未稳定,业主有权随时单方面提前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服务单位,且该行为不视作业主违约。服务单位须在业主指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退出物业管理,并按业主要求办理物业服务移交手续。若服务单位延迟办理物业服务移交手续,所造成业主的损失由服务单位承担。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71.78572万元,本项目须开6%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23时59分。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八、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11月28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3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以及必须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IC卡)。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1.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保证金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报名登记前完成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_年_月_日,_ 时_分至_时_分。
2.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 时_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人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或具有广东省物业服务资信证书;
4. 须持续服务管理同一物业至今不少于2年,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且响应时需提交由上述物业委托管理方出具的过往2年内(含2年)无发生火灾事件、治安案件,服务质量良好的书面证明。(同时需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请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该表);
(2)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2份)。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异议受理电话:020-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十七、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mtr.com)、(http://www.china.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