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CG2017-1118
二、招标内容:
物业管理 一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
1.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采购预算:83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按照大连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 截至2017年12月1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12月5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外地企业在大连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备案手续上述所有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12月19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1号)。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12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12月19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1号)。
十、招 标 人: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地 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城大街2号
联 系 人:于主任 电 话:0411-86365721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奇、邹鑫 电 话:0411-84651716、84350133
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7212910182600212019
十二、保证金:
于2017年12月15日16: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递交至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地址: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银行,开户名: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支行,账号: 311662765298,联系人:曲女士,联系电话:0411-62685826-8123。
附件:
1118-旅顺法院物业(备案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