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承诺 |
本采购方拟以公开采购的方式采购金山湖文化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采购信息和组织采购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采购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采购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进行公开采购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企业大宗商品公开采购信息公告表》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采购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采购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项目名称 | 金山湖文化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企业 | 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联合开发总公司 |
项目编号 | GS1CD717GD1000089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2,100,000 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番禺日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7年11月29 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7年12月12日 |
项目内容及需求 | 采购内容及需求 | 确定1家供应方,为番禺金山湖文化公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含公园安全保卫、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以及公园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
实施地点 | 番禺区金山大道北侧:金山湖文化公园园区 |
服务期/交付 使用期 | 服务合同期为12个月 注:采购人正在与上级部门商议公园管理改革相关工作,在公园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间,因上级部门指示或要求,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其他单位参与共同管理金山湖文化公园或终止委托采购人管理公园的,采购人拥有以下权利: ①采购人有权随时单方解除金山湖文化公园物业服务合同。 ②在合同条款(包括服务费)不变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变更合同甲方单位,乙方须无条件同意。 若发生上述情况均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无须向供应商作出任何赔偿或补偿,但采购人应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供应商。 |
服务范围 | 详见项目需求 |
服务内容 | 详见项目需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项目需求 |
意向供应方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人民币2,100,000元;当供应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70%时,需提交报价详细说明。 |
意向供应方资格 及要求 | (一)意向供应方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二)意向供应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意向供应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四)意向供应方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意向供应方具备自2015年以来完成不少于一个同类型项目经验,以项目合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和双方盖章)为依据;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 |
交易条件 | 意向供应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供应方将按照采购方提交的《采购合同》的合同版本签署。 |
采购方式 | 综合评审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 详细 | 交纳金额(元) | 人民币210,000元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时间 | 意向供应方在信息公告期内本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供应意向。 |
挂牌期满后,如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方少于3家的: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意向供应方缴纳交易保证金须知 | 意向供应方须在2017年12月12日 17:00 时前,将采购项目交易保证金用意向供应方名下的银行账户缴纳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100317000226),以银行到账为准。 1、意向供应方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否则后果自负。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中准确填写收款人和缴款人名称、账户,以及缴付金额、缴款人证件号码信息;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必须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和交易编号。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时,必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准确填写收款人和缴款人名称、账户、缴付金额,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必须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和交易编号。 2、缴款人名称须与意向供应方名称一致。 3、联合供应时,须以其中一名意向供应方的名称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本所办理联合供应手续。 |
交易保证金的 设置与处理事项 | (1)意向供应方应在信息公告期内向本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供应意向。 (2)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方交纳的保证金,本所将于出具《资格审核结果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未能确定为供应方的意向供应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所将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不计息地退回意向供应方账户。 |
意向供应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供应方在办理供应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其余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法人机构应提交: (1)《意向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公平竞争承诺书》、《承诺函》、《采购合同》和《资格声明》原件; (5)意向供应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明复印件; (6)意向供应方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意向供应方须提供自2015年以来完成不少于一个同类型项目经验,以项目合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和双方盖章)为依据; (8)本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其他披露事项 | 获取采购须知的地点和方式: (一)获取采购须知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交易所集团A栋435室; (二)获取采购需提交以下文件:(意向供应方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获取采购文件)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意向供应方授权代表,需提供合法委托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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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交易 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 | 采购交易服务 平台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9160768 |
传真 | 020-89160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