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1日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2017〕70755号
采购文件编号:详见采购文件。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330215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物业服务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投标人领取招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0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btzfcg.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 上午 10:00
投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13室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 上午 10:00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13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邮政编码:014010
联系人:韩静茹
联系电话:0472-2773316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开户行: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账号:154025619115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13号
邮政编码:014000
联系人:李晓东
联系电话:13754128095
物业招标公告:物业招标公告.doc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