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RZZB-FJLT-2017043),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物业地点位于宁德闽东中路20号联通综合楼,房产总面积为10978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绿地植物与室内植物养护、环境保洁、餐饮服务、零星修理等。
1.2 招标内容
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规模约为101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包含人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等费用;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与技术规格;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两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设最高限价:101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三级(含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管理资质,企业从事物业管理业务2年以上;非宁德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当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宁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备案项目经理具有2年以上(含2年)写字楼物业管理经验(提供2年以上物业公司社保缴纳证明);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招标物业服务对象所在地市设有常设办事机构(以工商注册或房管部门文件为准),具备在物业服务对象所在地提供物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如未设有,须提供承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设有办事机构的承诺函;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能够提供与所投标标的物(货物或服务)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至少配备下列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具有2年以上(含2年)写字楼物业管理经验(需提供2年以上物业公司社保缴纳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电工1名,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工证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
(3)大楼保洁5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厨师2名,其中主厨要求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持有中级厨师证、会做面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中级厨师证复印件及会做面点承诺函)。副厨兼管理具有大型企业员工食堂(就餐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管理经验达到十年以上并了解当地市场行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从业经历)。
(5)食堂保洁2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6)食堂接待1名,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以上各条均由招标项目需求单位在评标阶段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具体的文件;对于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上述举证诉求等,必须在开标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出;
(7)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2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6在收到此“招标文件”之后3天内,投标人应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生效、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为投标/报价联系人,下同)信息添加、iPASS产品(投标密钥)网上购买,供应商注册咨询:0591-38288802(此号码仅提供供应商注册相关问题的咨询)。潜在投标人持有已激活、并成功绑定项目联系人信息的iPASS方可参与本项目电子化投标,否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或中国联通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指南详见附件:电子标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 (https://www.cuecp.cn/)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09时30分。(若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出现异常或无法打开或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6.2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____)、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20号联通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联 系 人: 叶海燕 电话: 0591-87529682
传 真: 0591-87520706 电子邮箱:fjrztx001@qq.com
投标保证金账号:116040100100090216;
开户名: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