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7185)批准,现就采购人贵港市财政局的贵港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GXJLRZ5G2016086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贵港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1项,政府采购预算价为每年壹佰万元整(¥1000000.00)的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并经营本次招标采购服务,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无不良记录的合格供应商。
3、具备叁级(含叁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 11 月 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
4.报名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1)、企业开具的有效介绍信原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明期限及日期);5)、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间),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公告要求的顺序装订并提供壹份,材料合格并齐备方可购买公开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8 日17时30分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现金缴存银行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一)、保证金专用帐户:
帐 号:211671002920000277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二)、一般帐户:
1、 帐 号:80009750258989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2、 帐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3、 帐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4、 帐 号:2045530104000774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5、 帐 号:6119683037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6、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7、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222.218.31.5)网上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招 标 人:贵港市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永富 联 系 人:党天惠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02号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港宁花园1289号
电 话:0775-4564172 电话/传真:0775-4238158/4238198
监督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5-4555290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