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园快速路道路日常保洁服务项目(2018年-2020年)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的委托,对广园快速路道路日常保洁服务项目(2018年-2020年)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H2017-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园快速路道路日常保洁服务项目(2018年-2020年)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8028.0000
四、服务年限: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园快速路(K0+000~K47+100)全长47.1km,道路日常保洁服务按里程K0+000~K15+200、 K15+200~K32+900、K32+900~K47+100分为一、二、三期,广园快速路范围内包括主线及匝道的车行道;人行道;过街人行天桥及人行天桥上的附属设施;过街地下隧道及隧道内的墙壁及附属设施;沿线绿化带(包括绿化岛、两侧花基和中间绿化带的侧石)、沿线防撞墙内侧及隔音屏等设施的保洁、洒水、冲洗;沿线原各收费站房及管理大楼的清理保洁。保洁内容:车行道路、人行道、人行隧道(通道)、人行天桥、绿化带等的日常清洗清扫保洁;里程范围内的道路、侧石的日常洗刷保洁;里程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日常清运;里程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桶、果皮箱的日常清洗保洁及其他保洁项目。
本项目分三个子包,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3个子包的投标(可采用同一套项目班子),但不可以兼中,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顺序将按子包一、二、三的顺序进行。某投标人在评审时被推荐为某子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视为自动放弃后续评审子包的第一中标人(中标)资格,但仍参与后续子包的评审;若该投标人在后续评审的某个子包(或多个子包)排名第一,则由该子包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如果出现某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则仅在该子包内从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排名从前至后的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子包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依次上升替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子包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子包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在其他子包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子包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影响其他子包中标人的确定;
若某子包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任何原因导致该子包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子包中标人的确定。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子包内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价且不超过广州市财政局安排资金(本项目费用包括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要的直接和间接的一切费用,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市财政局核定为准)。
招标单位视实际工作的需要,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指定其中一家管养维护单位跨维护范围承担项目中的任何一项内容,所需的资金在项目范围子包当月的相关项目费用中按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单价按实计算扣除支付。当出现该子包承包单位不予支付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在承包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视情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本项目共设三个子包。具体子包划分、规模以及发包价如下:
具体子包划分为:
子包一(FH2017-014-1):广园东路一期道路日常保洁项目(2018年-2020年)
子包二(FH2017-014-2):广园东路二期道路日常保洁项目(2018年-2020年)
子包三(FH2017-014-3):广园东路三期道路日常保洁项目(2018年-2020年)
招标控制价总价(元):2676.00万元/年,8028.00万元/3年,其中:子包一:1348.826863万元/年;子包二:842.154098万元/年;子包三:485.019039万元/年)
特别说明:(1) 投标报价须分别注明每年价格和三年总价格;
(2) 投标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不能超过公布的控制价,但安全文明措施费根据自身条件自行填报,不作要求。
子包号 | 子包名称 | 里程范围 | 招标内容、规模 | 招标控制价 |
子包一 FH2017-014-1 | 广园东路一期道路日常保洁项目(2018年-2020年) | 广园快速路(K0+000~K15+200),约15.2公里。 | 车行道路、人行道、人行隧道(通道)、人行天桥、绿化带等的日常清洗清扫保洁;里程范围内的道路、侧石的日常洗刷保洁;里程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日常清运;里程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桶、果皮箱的日常清洗保洁及其他保洁项目。 | 1348.826863 万元/年, 4046.480589 万元/3年 |
子包二 FH2017-014-2 | 广园东路二期道路日常保洁项目(2018年-2020年) | 广园快速路(K15+200~K32+900),约17.7公里。 | 842.154098 万元/年, 2526.462294 万元/3年 | |
子包三 FH2017-014-3 | 广园东路三期道路日常保洁项目(2018年-2020年) | 广园快速路(K32+900~K47+100),约14.2公里 | 485.019039 万元/年, 1455.057117 万元/3年 |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企业资质或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具有保洁服务内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委托一个供应商参与该项目投标;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书)。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属地检察机关提供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详见 穗财采〔2012〕275号文 )。
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栏的查询情况证明(如查询结果显示 没查到您要的信息 ,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报名时请提供上述两个网站之一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项目公示开始时间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12-01至2017-12-21期间(每日09:00-12:00,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黄沙大道3号隧兴广场三楼3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2-22 09: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黄沙大道3号隧兴广场三楼305室。
十、开标时间:2017-12-22 09:00。
十一、开标地点:黄沙大道3号隧兴广场三楼305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12-01至2017-12-07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 |
联系人:张工 | 联系电话:86682161 | |
传真:86679759 | 邮编:510010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黄沙大道3号隧兴广场三楼306室 |
联系人:杜工 | 联系电话:13926432157 | |
传真:020-81257399 | 邮编:510140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邓工 | 联系电话:13922108068 |
附件: |
发布人: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2017-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