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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机场卫生保洁(航空器客舱保洁)、手推车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2016-11-23 15:28:55|作者:清洁吧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喀什机场卫生保洁航空器客舱保洁)、手拖车服务项目 已由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喀什机场卫生保洁(航空器客舱保洁)、手推车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0748-1640CA5058DJ/01

2.3招标范围:

喀什机场卫生保洁航空器客舱保洁、手推车服务项目。喀什机场航站楼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卫生保洁范围、频次、标准如下:

2.3.1喀什机场航站区内、外所有2米以下设施设备及地面的卫生保洁项目,具体包括:国际及国内进港厅、国际及国内出港厅、新建货运大厅、贵宾厅、隔离区、行李分拣区、货运区、登机步桥、办公楼、航管楼、消防楼、职工公寓楼、家属楼等区域及上述区域内公共卫生间、引导标识灯箱、广告灯箱、手推车、各类行输转盘、电梯设备、机场院内的标识标牌、停车场公厕等设施设备相关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保洁(卫生间等下水保持畅通,至窨井处主管道;即卫生间地漏、小便器、坐便器、蹲便器等下水每天要清洁除垢及疏通、保持畅通),室内室外垃圾桶保洁清理交运至垃圾房垃圾箱内,国际航班垃圾运至垃圾焚烧处,并填写垃圾交接单,各类低值易耗品,即:保洁用品(含垃圾袋、厕所用纸、洗手液、卷纸盒等)、保洁工具(拖把、扫把、毛巾、水桶、清洁车、吸尘器、地毯机等)、保洁设备等。

2.3.2航空器客舱保洁工作(洗手间、服务间、客舱等保洁,并符合航空公司保洁标准)。

2.3.3航站区陆侧公共区域以及机坪廊桥、旋转梯及廊桥顶部及地面区域的除尘、冬季清雪、除冰工作;停车场、家属区、草坪、绿化区、机场陆侧道路路面清扫和保洁;清运生产、生活等产生垃圾等,并运送至垃圾中转站环卫局垃圾车厢内。

2.3.4航站楼内、外2米以上的高空保洁项目,包括室内外墙体、玻璃幕墙、门窗、顶棚钢结构、天窗、屋顶、廊桥、旋梯、公安分局摄像头;办公楼、航管楼外墙及指挥塔玻璃、国内国际候机楼及办公楼的花卉除尘清洁、等相关区域的日常卫生保洁

2.3.5高空保洁每年2次、廊桥外部保洁每月1次、贵宾室地毯清洗每月1次、不锈钢使用拉丝垫清洁及光亮剂保洁处理每星期1次、大理石地面保养抛光每月1次,卫生间每日至少消毒1次、公共区域每周至少消毒1次、所有工作必须填写记录本,经管理部门签字核准及确认。

2.3.6航站区域内除四害工作(候机楼、联检楼、办公楼、航管楼、消防楼、新老车库、家属区等)。

2.3.7航站楼进、出港手推车回收管理及服务。

2.3.8中标方保洁应符合《新疆机场集团服务标准规范》中喀什机场需要达到服务质量规范KPI指标。

2.3.9航站楼卫生间设施设备及用品应由中标方自行看管,发生物品丢失或损坏,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洗地机等保洁设备维修、维护、保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并做好记录。

2.3.10喀什机场根据临时性工作需要而安排零星保洁事项。

注:以上项目检查标准见招标文件附件。

2.4项目地点:新疆喀什机场

2.5服务期限: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保洁服务项目。

3.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物清洁养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或高空外墙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6个个人高空作业操作证,包含:高空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外墙清洗、安装,外墙清洗(绳架作业),高空清洗安装维修等内容。

3.5投标人近三年(201311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服务面积不低于1.2万平米的保洁服务业绩。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7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三年(201311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它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人提供的保洁设备

航站楼的保洁设备由招标人租赁给中标人使用,租金为4万元/年,设备租赁费和租用期间设备的维护维修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备不足部分的保洁设备及配件,以确保中标人完成其保洁工作。

5.投标报名

5.1请投标人于 2016  11  23 日至 2016  11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00分至 14  00分,下午16  00分至19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 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46号,新疆机场(集团)员工培训中心三楼311进行投标报名。

5.2报名资料包括:

5.2.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2近半年以上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或提供劳动合同。(投标人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原件;或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果提供的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同样视为证件有效。〕

5.2.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2.5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2.6建筑物清洁养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或高空外墙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2.7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6个个人高空作业操作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8投标人近三年(201311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服务面积不低于1.2万平米的保洁服务业绩。(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5.2.9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三年(201311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书面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2.10投标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1.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2.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投标人于 2016  11  23 日至 2016  11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00分至 14  00分,下午 16  00分至19 00分,在 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46号,新疆机场(集团)员工培训中心三楼326室 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12  14  10 30分,递交地点为 新疆喀什机场路473号,喀什机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新疆信息网、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喀什机场路473

邮 编: 844000

联系 人: 杨 

电 话: 0998-2928009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46

邮 编: 830016

联系 人: 杜晓冬

电 话: 0991-380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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