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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高行停车场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2-02 14:10:42|作者:清洁吧

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高行停车场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高行停车场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17年12月01日 18: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02日 00:00 至 2017年12月08日 23:59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158号6号楼4楼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158号6号楼4楼
预算金额¥232.269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民伟
项目联系电话63331662-809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17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高玉文 电 话:58756512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158号6号楼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王民伟 电 话:63331662-809

上海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高行停车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高行停车场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民伟

项目联系电话:63331662-8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179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高玉文 电 话:587565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王民伟 电 话:63331662-809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158号6号楼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高行公交停车场坐落于浦东新区东靖路2476号,场地占地面积:11325平方米、建筑面积:20983平方米。本次物业管理招标范围:停车场范围(不包括办公、仓库等室内部分)。

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公共交通场站设施资源, 规范公共交通停车场使用、管理和维护, 创造整洁、安全、美观、文明的公交客运集散场所,适应城市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 上海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新区实际, 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现委托上海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施高行停车场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管理招标。

根据有关规定, 本项目物业管理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项目招标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采用双甲方联合招标方式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质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近二年内管理的上海地区非居住性物业管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达150万元(业绩合同证明);(3)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资格;( 4 )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2.26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2日 00:00 至 2017年12月08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158号6号楼4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8日上午9:00-下午3: 00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158号6号楼4楼上海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整(售后不退)。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者, 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取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158号6号楼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近二年内管理的上海地区非居住性物业管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达150万元(业绩合同证明);

(3)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资格。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由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法人(有效期内)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注:上述内容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除委托书原件外其他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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