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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中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2017-12-02 14:27:07|作者:清洁吧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中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中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行政区域大庆市公告时间2017年12月01日 17: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01日 17:02 至 2017年12月14日 1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 10: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9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艳凤
项目联系电话0459-4671753
采购单位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645905123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4671892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中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DZC20171814项目各供应商:

采购单位对DZC20171814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中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如下:

问题:

本项目要求的物业管理师,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取消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 2.本项目中要求的除雪铲能否用具有相同功能铲车或其他工具代替。 3.本项目要求提供拟为本项目服务的38人近6个月社保是否合理?提供38人6个月的社保,说明这38人为供应商在其他项目上的服务人员,不可能整体调到该项目进行服务,我公司认为此项不合理。

采购单位答复:

1、国发[2015]11号文件只是取消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没有废止物业管理师证,此要求不作更改。

2、“具有相同功能的铲车”即可认定为除雪铲,不能用其他工具代替。此要求不作更改。

3、此条是为了证明供应商人员储备能力和是否按国家相关规定规范聘用员工。“拟”在此条款中解释为“打算”。此要求不作更改。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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