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2-04 |
采购项目编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故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采购人地址 :故城县高新区同心路北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朝阳 1383380330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邢台市桥西区新八一路82号三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光锋15533824061 采购预算金额:1366200.00 采购用途 : 故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同心路、江源街、同德街、兴业街、美杉路、金良路、众成路、建星路、创业园路、西苑街、工业路西延共11条路的路面、便道清扫清运,保洁总面积34.5万平方米。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理等; 7.投标人须在 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等网站查询无违规信用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注:(1)若为新版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原件),证书复印件中二维码标识可辨识,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2)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套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2-0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2-08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时30分到11时30 分,下午2时00分到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8-2663597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选择 市场主体登陆 后进行报名;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 (http://hs.hebpr.cn/ ),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信息无法录入,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