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汊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二次询价采购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7-12-04 |
扬州市邗江区汊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二次询价采购的公告
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受汊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安保、保洁、维修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投标书应含有:
1、报价表、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应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盖章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
3、★投标人2014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全托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4、2017年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5、★报价时,人工工资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未全员缴纳测算的为无效报价(退休人员要提供退休证明)。
上述材料未提供的,作废标处理和中标后需要提供的材料未能提供的,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未装订作废标处理。
二、本次项目采购预算400000元(2年)。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具体事项: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表格式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年服务费) | 服务期限(月) | 拟投入工人人数(人) | 备注 |
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 24 |
注:(1)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完成本次招标的金额总数,包括人员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费、行政办公费、服装费、设备折旧、福利、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所有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如有少报或者漏报,则视同投标人让利,签订合同时不因任何理由予以调整或补贴。
(2)投标总价小写与大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用工人数应填写实际投标用工人数。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分项内容 | 数 量 | 每月合计金额(元) | 备 注 |
人员工资 | (人) | ||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 (人) | ||
社会保险费 | (人) | ||
住房公积金 | |||
行政办公费 | |||
服装费 | (套) | ||
防暑降温费 | |||
装备费 | (件) | ||
福利 | (人) | ||
管理费用 | |||
利润 | |||
税金 | |||
… | |||
总价(24个月合计) |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注:
(1)、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2)、总价应等于“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
(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4)、本表中所有项目的价格必须填写(不能空白),没有或免费或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的以“0”表示并在相应备注栏中说明。
四、评标方式:满足参数要求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
六、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汊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加强安保、卫生保洁管理、维修服务,需聘请有能力的单位对其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
1、管理区域
扬州市邗江区汊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域及办公楼。
2、岗位人数及工作时间
服务人员数量、安排、调配等需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管理服务。
3、岗位编制及基本要求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配备投入人员,所有拟投入人员均须满足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2年 ,服务人数要求:6人,以备采购人择优选择,采购人通过面试备选决定最终名单。
① 卫生保洁人员3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小学或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两年以上保洁经验。
② 安保人员2人: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小学或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两年以上安保经验。
③ 洗衣服房、食堂1人,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小学或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两年以上经验。
④服务期间,所有服务人员应服从采购人与物业公司的双重管理,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服从安排的服务人员。
⑤投标人必须承诺服务期间,服务人员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及管理,并保持相对的人员稳定性,投标人更换会务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
4、合同起始时间
合同自2017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
5、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费已包含以下各项费用:
①服务人员工资、加班费和补贴(高温费、法定节假日补贴费及加班费等);
②服务人员工作必备的统一服装及工具耗材费用;
③购买服务人员社会保险等费用;
④服务人员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的全部费用;
⑤其他费用。
(三)、服务要求
1、卫生保洁服务要求
(1)、办公室保洁:办公室内地面、办公桌椅、文件柜等设施在每天上午8:30前完成卫生保洁工作,天花板每半年清理1次,室内窗户玻璃每季度擦洗1次。保持办公室卫生环境整洁。
(2)、公共场所保洁:各类常用会议室按每天1次清理打扫,大厅、走道、电梯轿厢、道路等公共部位实行不间断循环保洁,每日不少于2次。
(3)、楼道走廊及玻璃保洁:每日打扫2次各楼层安全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并保持地面干燥;每日收集各公共部位垃圾;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各楼梯间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保证扶手、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无污渍、水渍、灰尘,楼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灰尘,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杂物、无污迹;楼梯道内外玻璃,门窗等要保持明亮、干净。
(4)、电梯厅保洁:保持电梯轿箱清洁,白天对电梯轿箱进行不间断循环清洁不少于2次;每周对电梯的轿箱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洗1次;保证电梯内光亮、轿箱四壁干净无灰尘,无手印、无污迹,地面清洁。
(5)、共用卫生间保洁:卫生间实行巡环保洁(每日不少于2次)。及时通风换气、清洁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快捷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每日早上用玻璃清洁工具清洁共用卫生间的玻璃镜;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毒杀菌,室内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灰尘、蜘蛛网,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积垢。
(6)、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及时清扫停车场;每日2次清扫院内外停车场所的杂物;发现油迹、污迹应及时擦洗干净;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和杂物。
(7)、道路保洁:每日对道路、人行道进行保洁;目视道路、绿地、人行道干净、无浮尘、无杂物、无油污,无烟头、纸屑;无积水、污渍、泥沙。
(8)、标识、宣传牌保洁:标识、宣传牌每周擦拭1次,无污渍、无积灰,无损伤;
(9)、绿化带保洁:每日对绿化带、草地进行保洁,无垃圾、无积叶。每季度清除绿化带杂草1次,及时修整绿化带;
(10)、垃圾桶、果皮箱保洁:每日清运;每日抹布抹1次;每周清洗1次,清洗工作在非工作时间集中在指定场地进行;垃圾桶及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污迹、无油污;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11)、垃圾收集与处理后清理:垃圾日产日清;保证垃圾桶内呈半空状态,回收垃圾桶垃圾后重新铺好新的垃圾袋,铺垃圾袋时将垃圾袋口完全张开,袋口反卷5cm折贴在垃圾箱外沿,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
(12)、卫生消杀毒:夏季蚊、蝇孳生季节每半月消杀1次,其他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确保操作人员和办公人员安全,不干扰办公人员正常生活。
2、维修服务要求
(1)、确保随时可以接报修,一般维修于每周二和周五完成;急修15分钟内赶到,30分钟内处理。对于不能及时修复的,要给予限时承诺。
3、工具、耗材
(1)、所有保洁工具等耗材全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2)、负责服务区域的管道疏通工作,疏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四)、物业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提升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商定,就这一期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制定考核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1、考核内容
以下十条内容,触犯每一条,扣罚乙方物业服务费100元。若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赔偿的,将根据相关处理意见,扣除必要的赔偿金。
(1)、按规定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气。
(2)、服务时主动、热情、规范;接待、迎送业主和来访人员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
(3)、服务人员未经同意无故脱岗或当班时间干私活。
(4)、工作不到位,经提醒后,24小时内拒不整改。
(5)、打扫不认真,垃圾清理不及时,卫生状况较差,招标方工作人员意见较大。
(6)、发现水管破裂,不及时维修;节水器漏水,不及时报修,节水节电意识差,水电浪费严重。
(7)、未能认真、及时清理下水道入口,经常造成下水道堵塞。
2、考核说明
(1)、甲方负责考核的检查,发现触犯“十项违规”的,及时通知乙方管理人员,必要时乙方管理人员要到现场确认,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考核处理结果,乙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2、扣罚费用在乙方的物业服务费结算时扣除。3、合同期限为两年,如一年期满经业主考核合格后,可考虑续签一年合同。
七、提供服务时间:与采购人商定。
八、投标人须知:
1、请将标书密封盖章注明所投项目以及本项目负责联系人、联系电话,于
2017年12月7日上午9:30前送至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楼(扬州市康民路5号)。
2、本项目采购单位联系人:桑主任 18061162097
本次招标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信息,否则将按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请服务商关注。
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