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照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银政采(服)备字2016年第234号》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受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具体组织实施招标事宜,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1、项目名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AYD2016-13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整体一个标段: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4.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4.6、三级(含三级)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7、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原件)
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4.1项-4.7项)在开标现场均需按上述要求提供。
5、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1 月3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ycsggzy.cn/)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三级(含三级)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原件影印件jpg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宁夏神州好易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51-7805195/7805196/7805253。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
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凭收据参加投标,未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
7.1 2016 年 12月 14 日 9 时 30分(招标人自 09 时 00 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2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16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30分;
8.2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开标地址:银川市市民大厅C区7楼
9、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951-5556021
10、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代理单位: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仓 联系电话:0951-6193344-108
采购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张静波 侯宪峰 联系电话:0951-6922077 6922158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银川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静波 侯宪峰 联系人:郝 仓
电 话: 0951-6922077 6922158 电 话:0951-6193344-108
地 址: 地 址:银川市进宁北街梅园公寓九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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