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陀区环卫日常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12月04日 15:5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8年普陀区环卫日常养护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普陀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2月04日 15: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2月05日 16:00 至 2017年12月12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2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2室 | ||
预算金额 | ¥2718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仓海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74477656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普陀区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0197744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74477656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8年普陀区环卫日常养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备相关经营范围;(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颁发的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生活垃圾清扫(陆域范围),日常生活垃圾和粪便的收集、运输(陆域范围);(4)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2017年11月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提供投标人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委员最终审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普陀区环卫日常养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8-20171204-023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7-z9142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8年度普陀区环卫日常养护服务。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5、交付地址:普陀区 6、交付日期:两年(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预算金额为2018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的费用,2019年合同价以法定程序批准的当年预算为基数,按照本次中标承诺的下浮率下浮(下浮率不得调整),之后签订合同 7、采购预算金额:271828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71828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优惠比例为6%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2-05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2-12 16: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具备相关经营范围;(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颁发的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生活垃圾清扫(陆域范围),日常生活垃圾和粪便的收集、运输(陆域范围);(4)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2017年11月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提供投标人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7)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证明截图。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2-05 16:00:00至2017-12-12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资料均需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12月12日下午14:00--16:00,需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大渡河路1718号阳光商务大厦A区4楼412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现场验证,合格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一份。现场审核投标人证照通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2-26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12-26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7年12月13日上午10: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传真至021-52564588*6133。代理机构将于2017年12月13日下午16:00时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枣阳路226号地址:大渡河路1718号阳光商务大厦A区4楼411室邮编:200062邮编:200333联系人:解放联系人:仓海俊电话:62542953电话:13774477656传真:62999967传真:52564588*6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