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2-04 |
采购项目编号:LDZB-2017-12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采购人名称: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邢台经济开发区东华路155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江明 0319-398150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泉南东大街紫晶天域观邸1号楼1单元9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兰兰0319-3298806 采购预算金额:17921163.00 采购用途 : 开发区79个村垃圾清运及连村道路保洁 项目实施地点 :开发区79个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5、《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 信息打印 首页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国际新城)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2-0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2-08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点至11:30点,下午13:30点至17:30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9-3298806 受理质疑电话:0319-3298896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供应商在注册后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信息平台进入通用管理V2.0报名。首次投标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到 市场主体登录 - 投标方登录 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话:0319-3675082)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证件不齐或证件不符合要求者恕不受理报名。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