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文体中心管理处保安保洁招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宁乡县文体中心管理处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保安保洁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的名称及预算: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 项目名称:保安保洁招标
1.2 项目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 标段名 | 两年总价(元) |
1 | 保安保洁招标 | 3100000 |
1.3 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本项目主要为宁乡文体中心所有办公及活动区域、设备设施和停车场、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及环境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NXCG-GK-201711270150
委托代理编号:CSPZZB-2017-采203
3、项目预算(元):310000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17年8月、9月、10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投标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并提供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由社保机构或代扣机构出具的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或银行代扣单复印件或加盖社保机构查询专用章或鲜章的查询结果或缴费证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备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
5.2 地点:长沙平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乡县城郊乡东沩东路68号。
5.3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长沙平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电子版请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宁乡县政府采购网》(http://ningxiang.ccgp-hunan.gov.cn)和《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下载,凡未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招标文件每份400元。
5.4 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5 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2017年12月26日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9时30分
6.3 开标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62000元。
7.2 缴纳时间:2017年12月25日12时(含)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长沙平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 号:36837010010000356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长沙宁乡支行
7.4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
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17时止(5个工作日)。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宁乡县文体中心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沙平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18900756333 电话:13378912799 0731-87652799
地址:宁乡县文体中心 地址:宁乡县东沩东路68号(水木天成对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刘先生
2017年12月4日
文档附件:文体中心保安保洁项目 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