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还建小区一、二期闲置阶段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05 16:12:50
蓝天还建小区一、二期闲置阶段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蓝天还建小区一、二期闲置阶段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组织形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SHRJ[2017]0027
(二)项目名称:蓝天还建小区一、二期闲置阶段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约8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具体见标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物业管理);
3.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行为;
5.投标人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含叁级暂定)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6.近两年内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7.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取得物业管理上岗证书,且具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历;
9.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报名时间及携带资料
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在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岸区二七路航天双城A座13楼)资质审核(节假日除外)。购买谈判文件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物业管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行为,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含叁级暂定)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物业管理上岗证书、身份证,近两年内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以上证件原件必须一次性提交。以上资料验原件留胶装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不退)。本项目不受理联合体投标。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室领取(江岸区二七路航天双城A座13楼)。
(二)获取地点: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岸区二七路航天双城A座13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江岸区二七路航天双城A座13楼
(二)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江岸区二七路航天双城A座13楼
(二)时间:2017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公示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共3天。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李工电 话:027-61871742
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虎电 话:15071198112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