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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花园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2017-12-06 10:46:08|作者:清洁吧

云阳花园项目已经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招标,为给项目业主营造和谐、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云阳花园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云阳花园项目前期物业管理

二、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位置:云阳花园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卫生局南侧、宁连高速东侧。

四至范围:东至云山北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山西路;北至规划道路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住;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6891平方米。

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49851.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237.19平方米(含高层住宅建筑面积40671.25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51358.62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15860.85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461.8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618.74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60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30平方米;配电室建筑面积310平方米);保温层建筑面积1620.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282.85平方米(含住宅地下面积6229.74平方米;人防地下车库面积3893.74平方米;阳光地下车库面积5159.37平方米)。

本项目住宅总户数为948户,其中高层住宅336户;小高层住宅468户;多层住宅144户;建筑结构为框架。

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25%;综合容积率 2.0;绿化率为 30.02% ;机动车停车位786辆,其中住宅停车759辆(含地面停车位188辆;储藏停车位221辆;阳光地下车库停车位170辆;人防地下车库停车位180辆);商业停车位2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120辆。

本项目于2017年10 月开工建设,一期工程计划于2018 年

12 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三、招标单位:连云港市云阳置业有限公司

四、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及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叁级(含暂定叁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已加入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系统。(电子政务平台)

五、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起七日内

2017年12月6日00:00时---2017年12月13日00:00时

六、资格预审

投标人报名后,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将采取公开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确定5家作为正式投标人,招标人只给正式投标人发投标邀请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告知不合格原因。

七、投标须知

(一)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网上预报名登记方法:

1、实行网上公开报名,请登录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http://housing.lyg.gov.cn/),点击“数字房产”中的“物业管理投标报名系统”,进入报名页面。

2、选择投标项目(注意项目不能选错)。

3、依次如实填写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人、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法人、手机。(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以总公司作为投标单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检查填写内容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更改报名信息)。

(二)在网上预报名登记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通知投标人到指定地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2日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3日内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外埠来连企业备案表或临时备案表及企业在灌云县投标备案表);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拟委派物业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或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协会提供的注册证明;

5、企业上一年度或本年度上半年财务审计报告。

说明:(1)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两份,并按照规定装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的原件由招标代理单位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装订,报名都将被拒绝。

(2)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三)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应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伍 万元(大写),未按规定时间足额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待本次招投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未入选的投标人。

(四)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当事人可书面向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电话:88166136)

(五)外埠企业来灌云县投标承接物业项目的条件应符合“灌物协字[2015]6号”文件相关规定:

1、投标人必须持有市物协出具的无物管项目的项目经理书面证明。

2、投标企业必须持有所在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企业书面证明。

3、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时按投标项目总建筑面积2元/M?的标准计算金额作为投标押金交县物协;并向招投标代理公司提交由县物协出具的押金收款收据;否则,代理公司不予接收该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活动。投标单位如中标,其押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县物协保管;投标单位如未中标,及时如数退还。

八、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内容,勘察项目现场,认真严肃地做好投标的各项工作,不得随意放弃投标。无正当理由,报名后放弃投标三次(含)以上的,暂停其投标资格(连住房发[2013]第63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州区建设西路88号枫林湾小区1-1-301

联系人:李景荣

联系电话:13805137938(547327) 0518-81599909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云阳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