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报价单
项目名称:东台市鼓楼路步行街不锈钢三轮保洁车
名 称 | 型 号 及 配 置 (投标时需明确品牌和具体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 价 | 报 价 | |
不锈钢三轮保洁车 | 1.箱体规格:(长×宽×高)(1.05×0.85×0.68)米。 2.箱体材质:全部采用厚度1.0mm优质不锈钢板制作,箱体外标识采用丝网印刷,具体标识内容及位置按照采购方要求。 3.箱体前方加装尺寸为:长200mm×宽100mm×高100mm小型工具箱,满足环卫工人放置物品的需要。 4.车架主梁采用Φ32mm厚度为2.5mm镀锌管,座垫下方主管采用Φ38mm厚度为2.5mm镀锌缩节管。底盘为双辅管结构,上管采用Φ25mm厚度为2.5mm镀锌管,下管采用Φ20mm厚度为2.5mm镀锌管焊接成型,前叉为实心扁铁,表面采用防紫外线静电喷塑处理,颜色为蓝色。 5.轮胎:内外胎采用“朝阳牌”“ 正新牌”或“东岳牌”,前轮、后轮采用24×1.75。 6.采用手刹制动方式。 7.箱体卸料方式及链接:人力倾翻式卸料方式,倾翻角度通过链条定位。 8.后门为固定式活动门,采用铰链和箱体连接,可向上翻,设有搭扣;后面贴有反光条,红白相间。 9.箱体顶设置向两侧可打开的盖。 10.钢圈、钢丝、外胎、内胎、车架、前叉、车把(龙头)符合载重量和安全要求。 11.整体焊接:车身焊接牢固可靠、平整,箱体外观平滑,无高低不平现象,无虚焊和漏焊,箱体没有易划伤手的锐边、尖角等隐患。 12.车头前加一个坚固的车篓,侧面焊接工具放置架。 13.产品应当是生产厂家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合格产品。 | 辆 | 4 | |||
总价大写: |
注:单价、报价及总价中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辅材和税费等全部费用,报价时应逐项填写单价和报价,最后汇总得出总价。
报价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询价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从事本次询价货物的生产厂家,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携带拟标产品样品至城管局办公楼(东台市东亭中路68号),中标后封存,作为验收依据,如所送产品不合格,则无条件退回,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本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均由采购人负责,报价单位如有疑问请于12月5日10时前书面提出,采购人于12月5日18时前予以答复。
4、报价单填写内容字迹必须工整,产品型号及配置要求和报价均不得修改。
5、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理解采购单位的询价文件要求,对所投产品负责,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6、询价报价文件的组成及份数:(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询价采购报价单;(3)与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7、询价报价文件的递交:价报价文件应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报价单位、所报项目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号码,并于12月7日15时15分前送达东台市城市管理局法制科(东台市东亭中路68号).
8、采购单位于12月7日15时15分后开拆询价报价文件,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对报价计算错误的按财政部第18号令的原则进行修正,并将询价结果进行公示。
9、成交结果公示后,成交供应商须在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并在合同签订 3 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合同(一式四份)应及时送东台市财政局(东台市市政府四楼)备案(合同样式可从中心网下载园地获取)。
10、付款方式:产品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 90%,正常运行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11、无效标条款:(1)询价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的(6000元);(2)询价报价文件改变询价产品的规格型号及配置的;(3)询价报价文件内容不全的,未明确品牌和具体型号;(4)询价报价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5)询价报价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报价文件,或在一份询价报价文件中对同一品牌同一配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保洁车图片:
联系电话:(0515)85235166 联系人:邓亚东
采购单位:东台市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