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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017-12-06 14:20:07|作者:清洁吧

公告预览

永州市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5日

永州市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永财购计[2017]354号;采购代理编号:LWCG2017-1204-01 )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永州市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 政府采购编号:永财购计[2017]354号

3、项目预算:人民币:957500.00元。超过此预算报价的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叁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公司;

(2)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或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上岗证;

(3)投标代表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非法人代表投标时,提供缴纳社保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账户汇出(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5、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17年 12 月 06日至2017年 12 月 12 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

地点为:永州市潇湘公园东大门,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湖南省永州市地方税务局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20号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 1770746711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八一路壹号座品B座16楼

联 系 人:蒋女士

联 系 电 话: 13974615207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