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关于购买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的委托公告
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拟购买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 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购买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二、承接主体
必须是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法人证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办公楼4-13层。
2、人员配置:保安人员4名,清洁人员1名,水电工1名。
3、服务内容
保安服务:负责所辖物业范围内24小时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监控工作。
保洁服务:负责所辖物业的清洁卫生管理。
水电维修服务:负责所辖物业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电气、电梯、空调、给排水、通讯及楼宇公共设施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修等。
(二)项目经费及服务时间
项目经费:不高于17.48万元。
服务时间: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四、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可登陆广州市农业信息网下载《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见附件)。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寄送到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以寄出时间为准),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gmcmre@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请单位+购买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字样,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四)如果申请单位报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拟定为服务单位。如果报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拟定1家作为服务单位。申请单位无论被拟定与否,委托单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服务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将向服务单位告知结果。
(五)项目承接单位接到结果告知后,应在委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6楼,邮政编码:510235。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442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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