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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荷花南路新社区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2016-11-28 10:37:48|作者:清洁吧

受沙洋县宏图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对沙洋县荷花南路新社区一期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HSCG-2016-SY066

二、采购项目名称:沙洋县荷花南路新社区一期前期物业服务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资金:沙洋县荷花南路新社区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27199.61平方米,包括住宅22805.02平方米,总户数217户,商业面积3666.31平方米,公服及配套设施495.75平方米,其他232.53平方米。

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30.79% ;容积率2.52 ;绿地率22.9% ;停车位81个;

本项目建设期1年,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物业服务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住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成立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一)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三)首次交付使用满两年。

资金来源为县级资金及自筹,闲置住房物业费由采购人支付,住户物业管理费由住户支付。采购预算价:住户物业管理服务酬金报价最高限价0.68元/┫/月;商业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酬金报价最高限价为1.2元/┫/月;车库和储藏室管理服务酬金报价最高限价为0.3元/┫/月;闲置用房为对应房屋物业管理服务酬金的40%(注:本比例为定价,若不响应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备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5年度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及社保人员明细(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物业管理人员及委托代理人))的相关资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具备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3、近三年类似项目成交案例(单项物业服务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

4、近两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函;

五、招标文件获得:

1、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工作时间到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2、报名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类似项目成交案例合同(以上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度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职工或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前来报名时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沙洋县松林路20号)

六、投保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9:30时

七、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9:30时

八、开标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 购 人:沙洋县宏图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艺 电 话:1582789507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义云 电 话:15572666077




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