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交通护栏清洗保洁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7日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北湖区城镇管理局的委托,就其北湖区交通护栏清洗保洁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北湖区交通护栏清洗保洁
2、政府采购编号: 电G_FW_2017120702677
采购计划编号:北财采计(2017)392号
委托代理编号:HNXXZG2017-CZ-070
3、采购预算: 192.5万元/年,服务期限:叁年。
4、招标内容:北湖区交通护栏清洗保洁一项(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号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6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3、要求投标人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人代表自己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湖南信用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以上三个查询网站截止时间不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湖南省外企业不提供湖南信用网查询结果);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国际会展中心附近)4楼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3、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4、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 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 购 人:郴州市北湖区城镇管理局
联 系 人: 胡岂瑜
电 话: 13407358084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路第一国际(湘南石博园一期)金童座10楼10A18室
联系人:朱琳
电 话:0735- 2157307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