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公安局新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物业服务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拉萨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拉萨市公安局新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物业服务招标项目(二次))
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拉萨市财政厅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的采购事项)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2017-0473
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 欲参加投标的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二)具备参与电子化采购的能力和条件(含已购买了电子印章等)。
(三)自身经济实力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承认并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四)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条件的要求; (2)物业服务公司需取得近三年来由住建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区内区外注册的物业服务均可;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2017年1月12日之后注册的物业服务公司需在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中营业范围内含有 物业服务或管理 项目; (3)具有承担该项目的服务及管理人员和相应设施设备; (4)具备服务大中型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验,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公司有独立经营、管理能力和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6)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应保密知识; (7)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并办理相关从业资格证;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可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选择性投标,但不得就其中一个包拆分投标,且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二)投标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关要求为准。
(三)交货时间: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四)招标内容如有变动,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
(五)中标原则:以法律规定的采购方式所要求的原则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六)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须交纳不低于投标总报价1%的投标保证金。
(七)除招标文件中标注为采购 进口设备 的以外,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六、采购内容:
包1:拉萨市公安局新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物业服务招标项目(二次)(预算额度:85万元)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 第一包:新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物业服务招标采购 | 1 | 套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12-07 09:30 起至 2017-12-13 18:30,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2017-12-13 18:30 截止)。
八、购买招标文件网址:www.lsggzy.cn。
九、本项目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0.00 元。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12-29 15:30,逾期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网址:www.lsggzy.cn。
十二、开标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张志强 电话:0891-6852333
十四、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891-6852333
邮编:850000 传真:0891-6325345
网址:www.lsggzy.cn
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