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校区教师公租房安保工作管理要求
一、 工作职责
1、 安保人员实行2人一组上岗,一人在值班室处理事务,一人流动巡察,每组24小时值班,实行“三班”轮流的工作模式,不分节假日。
2、 安保人员必须熟悉教师公租房地形楼层结构、消防通道等基本情况,熟练掌握和规范使用各种设备和消防器材。
3、 流动巡察必须做到每2小时一次,严格按照规定的巡逻线路进行巡逻检查。巡察时必须佩戴好防护设施和通讯设备,并对巡察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在巡逻检查中发现火灾、漏水、违法侵害等紧急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物管中心领导汇报。
4、 发生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必须及时通知物管中心负责人,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5、 严禁教师公租房区域内推销人员及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制止摆摊销售。
6、 负责教师维修报修登记工作,制止乱贴、乱画、乱挂行为。
7、 认真履行职责,不无故离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发生的事由当班人员负责处理。需要转告传达给下一个班的信息在交接班时必须按要求及时传达,并在值班记录中作好登记。
8、 做好值班记录,要求字迹清楚,真实准确,内容完整。
9、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管理规范
1、 严禁安保人员执勤着装不整洁,不按规定着装、佩戴不全。
2、 严禁安保人员值班进脱岗、睡岗,当班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
3、 严禁饮酒上岗执勤。
4、 严禁交接班不清楚。
5、 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贿赂。
6、 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
7、 严禁隐瞒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情况。
花溪教师公租房保洁员工作管理要求
一、 保洁范围
负责本栋楼的电梯及各层楼的楼道、走廊、楼梯、扶手、玻璃、天花板、电梯等建筑物内公共部分,各栋楼周围至道路部分的草坪、道路和大环境等区域内析卫生保洁工作。
二、 工作要求
1、 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工作装干净、整洁。
2、 保洁人员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3、 在清洁过程中,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及时到值班室进行维修登记或向物管中心办公室汇报。
4、 禁止私拿他人物品,捡到物品,交到值班室登记,由值班室进行公告招领。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 质量标准
1、 保洁员必须每天两次清扫保洁所负责的区域,电梯、走廊、楼梯、玻璃、扶手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丝,及时清洗公共部位的乱涂、乱画、乱张贴的广告、标语等,做到保洁区内无卫生死角。
2、 保持道路、草坪、绿化带等环境卫生整洁、无杂物、纸屑。
3、 各保洁区域内清扫的垃圾集中指定存放,垃圾箱(桶)周围干净、整洁。
4、 卫生必须达到规定标准,并按后勤集团卫生检查要求进行量化考核评比。
教师公租房维修范围
1、 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设备维修。安全指示灯、应急灯、消防箱等安全设施设备。
2、 公共区域:(1)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2)公共区域供水管线、阀门的维修、保养;(3)道路砖、井盖等维修;(4)院内治安岗亭用电线路、照明及岗亭门、锁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