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71113Z127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已经由吉林市昌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人为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3投资额:55万元;
2.4供货期:服务期限为1年,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业主委员会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
2.5采购内容:昌邑区人民检察院所属的地上6层、地下1层的建筑,面积为9877.51平方米的保安、保洁、会务专人保障、机关运行管理等物业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2.7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1)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2)性能参数及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具备的技术能力及人员;;
3.2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有《全国物业管理部门经理(管理员》;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项目或企业所在地区级(含)以上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供应商,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申请人请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8楼80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 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0432-63688321、4008503300、13578503829、15143209036。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187。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____、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87号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17604321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中海紫御江城门市1-109号
联系人:孔美心 联系电话:0432-6268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