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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17-SLLHQ-1016)

2017-12-11 13:45:14|作者:清洁吧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17-SLLHQ-1016)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2017-SLLHQ-1016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服务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物业服务

    见招标文件

    1

    3年

    北京市

    朝阳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

    (五)在经营范围内具有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停车服务)服务内容。

    (六)具有有效的国家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

    (七)具有为三甲医院或大型公共建设区域提供良好服务的从业经验。

    (八)在北京有独立办公场所及管理机构。

    (九)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0或OHSAS18001或GB/T28001)。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料

    (一)递交时间:2017 年 12月14 日(08: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过期不接收。

    (二)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三)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递交资料:投标人需密封递交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用于专家资质预审。

  • 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在经营范围内具有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停车服务)服务内容);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 具有有效的国家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0或OHSAS18001或GB/T28001);

  • 最近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有效凭证;

  • 最近6个月纳税的有效凭证;

  •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应当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等);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同类项目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近三年内未发生过同类项目服务中引起的法律纠纷或恶劣影响的书面声明;

  •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便于招标人全面了解投标人资质情况)。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7年 12月 18日(08: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预审未通过的不发售。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三)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自备经格式化的U盘1个(用于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保证金在接到资质预审通过的通知后及时向招标人交纳。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说明:材料递交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和14:00-17:00,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开标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踏勘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踏勘地点:本项目所需服务实施地点;

    (三)联系人: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方式:集中组织,各投标人参与现场踏勘的人员不多于2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踏勘地点(届时未进行现场踏勘导致投标文件制作失误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需求方): 王栋

    联 系 人(采购中心): 吴方满

  • 电 话: 010-66356661;010-55480623;

    传 真: 010-55480623;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

    邮政编码: 100101

    2017 年 12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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