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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购买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11 13:58:51|作者:清洁吧
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购买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SSJHFW-2017-072
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购买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盛世佳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委托,对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购买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SXSSJHFW-2017-072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购买物业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标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1年。

4、服务要求:达到国家服务行业相关标准合格。

5、预算金额:861020.28元。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物业服务等内容)、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近三年任意一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健全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

7、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原件;

8、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提供清晰的复印件三份,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盛世佳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汾开发区河汾路中段)。

3、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招投标大厅(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南街35号、平阳南街与煤化巷交叉口路西)。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

联系人:郑新华

联系电话:1336357303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盛世佳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电话:0357-3058882

山西盛世佳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