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温江区住房保障中心决定对“合江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合江保障性安居工程” 建设单位:成都市温江区房产管理局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道办合江社区1、7组, 四至范围:东至合江路,西至110KV变电站,南至长安路,北至成温邛高速公路辅道。 “合江保障性安居工程”总建筑面积80681.9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4433平方米,社区综合体用房2654.7平方米,商业用房3808.48平方米,消防控制室63.33平方米,地上不计容架空层建筑面积1540.38平方米,物业服务企业用房面积307.82平方米,位于1栋1层及2栋负1层,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面积30平方米,位于1栋1层;地下建筑面积8000.29平方米。 规划设计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容积率3.943,绿地率32.94%。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业服务企业用房面积307.82平方米,位于1栋1层及2栋负1层 2. 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30平方米,位于1栋1层。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市温江区住房保障中心 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64055128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 12月14 日、2017年12月 15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领取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 12月 14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2017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80分(含); (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备案证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资质备案证明。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7年12月12 日、2017年 12月13日 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招标人:成都市温江区住房保障中心 2017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