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卫生保洁、中央运送及电梯运行等后勤保障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平市建阳第一医院
乙方: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03]FJSD[GK]2017004的医院卫生保洁、中央运送及电梯运行等后勤保障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医院服务 | 医院服务 | 1 | 3486291 | (350703)FJSD(GK)2017004 | 2017年11月22日 | 3年 |
合计: | 3486291.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捌万陆仟贰佰玖拾壹元整(¥3486291.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根据合同签订后开始日期;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市东桥东路398号;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每月服务费用为¥290524.25元;费用总承包,含员工工资、管理费用、福利费用、设备折旧费、工具费、消耗品、修理费、税金、员工保险等费用;2、服务内容涵盖卫生保洁、运送、电梯值守、安保、水工、日常维护、院区外围卫生、生活区保洁(含公共卫生间)、垃圾处理;3、保洁服务范围涵盖:综合楼(含急诊楼)(A)、住院部(B) 、感染性疾病科(E)、药库(F)、放射科、医技楼、调处室、总务仓库、配电房及发电机房(整栋楼)外围、停车场、院区、其它公共面积、生活区保洁(含公共卫生间)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计划实施时间: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开始实行,允许项目磨合期三个月。。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采取分月转帐付款方式,每月10日,医院财务科根据月考核评分核算结果支付上月服务费。。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包括经济赔偿);(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2)一年累计达3次月度考核不合格;2、乙方如要提前中止合同,需提前3个月,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按合同违约执行;3、除不可抗力外以,如发生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甲方发生中途终止合同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甲方将提供乙方管理办公室、仓库用房,在服务期间内提供乙方免费使用; 2、乙方配置项目相关人员的装备、保洁所需的机器设备; 3、乙方自备电脑、考勤设备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耗材;乙方自行负责桌椅等办公家私和员工更衣柜; 4、乙方的各岗位员工要统一服装; 5、乙方有岗前培训机构,服务人员要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发包; 7、乙方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以保证整个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8、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 9、乙方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10、因乙方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1、甲方负责提供各类垃圾桶,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外运处理;甲方负责提供医疗垃圾袋(锐器盒),乙方负责医疗垃圾袋(锐器盒)的合理发放、登记、统计和使用;乙方负责提供服务区域所有生活垃圾袋;乙方负责服务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收集;乙方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并安全运送至院内医疗废弃物暂存处,与暂存处人员做好交接;交接记录要完好保存三年; 12、甲方负责提供运送所需的平车、轮椅等院内使用的工具,乙方负责管理维修保养及日常清洁消毒; 13、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南平市建阳第一医院 | 乙方: | 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 |
住所: | 南平市建阳区东桥东路398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善化新村8座2层 |
单位负责人: | - | 单位负责人: | 刘胜昔 |
委托代理人: | - | 委托代理人: | 陈文劲 |
联系方法: | 13860057239 | 联系方法: | 18659198122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上海浦东银行福州分行 |
账号: | - | 账号: | 43010155300001121 |
签订地点:南平市建阳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