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F2016-36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涵盖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室内外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含院外停车场、法警训练场)、食堂员工管理及清洁、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公务服务、理发室员工的管理及清洁、院内的清雪工作等。
4.服务期: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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