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城市管理局垃圾中转站、公厕环卫市场化项目(二次)
招标答疑文件
项目编号:czcg201712-002
1、技术部分:1、车辆投入(1)基本要求为:自有不少于 5 辆(载重 8 吨)密闭式垃圾转运车,达不到 5 辆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满足 5 辆要求,得 8 分,另增加 1 辆(载重 8 吨)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车,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问题:承诺中标后新购车辆视为自有车辆,那中标后新购车辆可不可以算车辆基本要求中的自有车辆,算不算基本要求车辆。
答复:可以,算基本要求车辆。
资信评审部分(1)公厕管理服务合同业绩(5 分):投标人自 201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提供一个公厕管理服务合同【单项合同年度金额 50 万元及以上或综合环卫项目(如包含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垃圾转运处理等综合服务内容的)年度合同总金额在500 万元及上)】得 2 分,满分 5 分,加满为止。问题1、滁州市2011年才开始公厕招标,14年琅琊区招标一次,合同要求13年以后的3个公厕合同。请问本地企业怎么会有三个合同。是不是13年正在履约的也算?是不是从11年后算起?
答复:本项目是公开招标,且业绩要求无行政区域限制,请投标人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供业绩。
招标人:滁州市琅琊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