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青阳县芙蓉湖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青政采代(FW)2017-017)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原条文为“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内容”,现变更为“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原条文为“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现变更为“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8日(项目申报资料(入库)审核时间:每日8:3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本变更公告所列述的修改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本变更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不作变更调整。
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