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华英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用协议定点采购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名称:佛山市华英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二、 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为佛山市华英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三、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须为最新一期佛山市市直定点协议综合类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 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 时间:2017年12月11日-- 2017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3、 报名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332518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佛山市市直定点协议综合类物业管理服务资格证明材料 3) 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内容不限) 六、 本项目具体采购及竞价程序另行通知。 佛山市华英学校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