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物业服务磋商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物业服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物业服务
编 号:YZZCCS-20173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服务, 包括:保洁、保安、会务等。
2、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在预算资金落实且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1年,连续续签不得超过2次,并报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审批备案。
3、本项目将组织供应商集中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出席,因查勘不到位或未查勘产生的投标误解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现场勘察时间:2017年12月18日09:30-11:30
地点: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46号
联系人:张拥军 联系电话:18921900333
4、预算金额:7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1日 下午 1 :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 下午 1 :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
磋商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6楼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姜涛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2月21日 下午 1 :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6楼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姜涛 电话:0514-82087119
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4楼1416室
邮政编码:225006
(二) 采购人: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张拥军 联系电话:18921900333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746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圆整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扬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行 号:103312015636
账 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1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7年12月21日 下午 1 :30)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银行联系电话:0514-87111072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4-82087169 8208716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