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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12 14:33:27|作者:清洁吧

江苏省国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受江苏省国画院的委托,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江苏省国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公司参加磋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

江苏省国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2017120824B)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本项目的服务对象:江苏省国画院(含主院、汉口西路傅抱石纪念馆),位于南京市虎踞路175-1,建筑总面积18648平方米。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保洁工作,绿化及其他服务。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198万元整(服务期限三年)

关于本次招标的设备具体技术规格和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涉及物业管理等方面);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物业服务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在宁首次承接物业管理项目的外地企业,应当在南京市住房城乡委员会办结初始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016-2017年度江苏省省级及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服务定点协议供货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9日每天09:30-17:00

(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产业园1栋705

(三)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五、招标公告期限

(一)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下午13:30-13:50(13:50截止)

(二)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三层贯通厅

(四)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下午13:50

(五)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三层贯通厅

七、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人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支行

账 号:515769533053

八、本次招标联系人:

(一)采购方:江苏省国画院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1号

联系人:周科 联系电话:025-83312437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产业园1栋705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3370296(18952083231)

邮箱:1419061874@qq.com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函或电话联系。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发 布 人: 邱文婷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2日11时50分11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