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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2-12 16:21:14|作者:清洁吧
磋商公告

关于镇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安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镇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一、项目名称:镇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SXHR-SL-CGZB-2017026三、采购单位:镇安县城市管理局联系方式:张先生:15209145611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秦先生:0914-5323320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就镇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设计PPP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体系,参与项目的招标、谈判、签订合同等,对PPP项目的顺利完成进行咨询。(具体内容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用途:项目咨询项目资金: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不高于工程总造价的3‰六、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3、供应商需具备工程咨询资质;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1、发售时间: 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9日(每日09:00-12:00、14:00-17:00,工作日)。2、发售地点:镇安县永安路36号工行家属楼西单元1楼。3、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14:30-15:002、磋商时间:2017年12月26日15点整3、磋商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58号副1号哈弗公馆裙楼3楼会议室十、其他说明事项:1、采购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0914-53233202、公告发布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开户行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支行账号:961004010002361113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