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城爱民路南侧、生产路东侧安置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如东县城爱民路南侧、生产路东侧安置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项目名称:如东县城爱民路南侧、生产路东侧安置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 安保管理、清洁保洁
3.招标单位: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如东县城爱民路南侧、生产路东侧,项目占地面积: 305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396.4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6690.89平方米(高层),公共建筑面积1248.76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6753.86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702.93平方米。
该项目中,住宅共7幢、517套住房。其中1幢(8#)16层住宅无架空层、2幢(9#、10#)17层住宅+1层架空层、3幢(11#、12#、14#)18层住宅无架空层、1幢(13#)17层住宅无架空层。电梯共18台(8#、10#、12#、13#、14#号楼各2台,9#、11#号楼各4台)。
5. 报价方式:报三年物业管理服务总价(前期介入服务费用+三年物业服务费用),并单列前期介入服务费金额。
6.付款方式: 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两个月内付清中标额中前期介入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由中标单位按中标单价到住户中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收取。空置房部分物业费按中标价的70%计算。按半年付款(每半年期满后次月支付)
7.投标资格条件:
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7.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经理岗位证书,3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2年以上物业经理任职经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若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3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2年以上物业经理任职经历,须由业主提供相关证明)。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规范组织住宅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且履职期间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见招标文件后附承诺书);
7.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如东县物业管理科办理备案手续且建立诚信档案;
7.4、投标单位应当是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的物业服务企业,且无不良记录。
8.投标应注意事项
本招标文件为招标投标及中标后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依据,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约束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对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取消现场报名环节,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方式:自行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招标公告”中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10.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的2017年1月份以来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或养老保险手册。所有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个人;
11、开标需携带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含资格审查原件)、技术标、商务标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料。
12、信息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月3日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2018年1月3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
14、开标时间:2018年1月3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本项目资料费500元,开标时,由代理单位现场收取。
16、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曾娟娟 电话:0513-8453594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王海军 电话:13235226581
综合评分评标办法
1、评标程序:资格审查→技术标及奖项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人。
2、本工程采用综合计分评标办法评标,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技术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报价打分。评分分项得分及总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总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经办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
5、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
二、资格审查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一)技术标(满分55分)
1、技术标标书编写质量评分;满分37分,其中:
a.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4分)
b.管理方式及工作计划(3分)
c.人员的配备、培训与管理(4分)
d.保洁设施设备投入(2分)
e.管理指标及措施(4分)
f.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4分)
g.安保管理(4分)
h.清洁保洁(4分)
i.设施设备维护(4分)
j.应急预案(4分)
2、投标人综合实力、信誉;满分18分。
a. 业绩评分(最高得8分)
在管同类物业项目数量:1项得2分;2-5(含2项、5项)项得4分;6项以上(含6项)得5分;共5分。
自2013年以来在管同类物业项目中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获“国家示范”得3分;获“省优”得2.5分;获“市优”得2分;(评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共3分;
b.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学历得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的得1分;共3分。
c.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有效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共3分。
d. 经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企业3A资信等级证书得1分;经市场监管部门评定的3A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得1分;共2分。
企业信誉业绩评分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证书、在管物业项目的合同,各类证书等;不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e. 如东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得分(此项最多得2分)
投标单位中信用档案记录分值最高的单位,得2分;其他企业信用档案计分评分值等于其信用档案计分除以投标企业最高信用档案计分值乘以2;(该信用档案记录分值为如东县住建局物管科信用分值)共2分。
注:在管同类物业项目为安置房、保障房(包含公租房、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物业管理合同、政府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及项目所在地物业行业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三者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三者共同证明在管同类项目性质。
(二)项目负责人答辩:满分5分
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由评委进行现场出题,提问内容限于投标文件和住宅小区类项目管理事项以及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知识。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答辩情况评分,汇总各评委打分,取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作为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
(三)商务标:满分40分
a.投标报价包括两大分项:前期介入服务费、前期物业管理费,必须分别测算报价。投标报价总价为3年总费用,包括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服装、通信工具、所有依法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清洁消毒剂、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垃圾袋及完成该项目所需清洁等必须工具;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合理利润;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一切税费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b.前期介入服务费总价在7.5万元以上(含7.5万元)、在9万元以下(含 9万元);前期物业服务费总价在 205.5万元以上(含205.5万元,包含前期介入服务费)、在228万元以下(含 228万元,包含前期介入服务费)此范围为有效报价(最终收费按房产测绘面积计算)。
c.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d.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4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在基本分40分的基础上扣1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低1%,在基本分40分的基础上扣0.5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
(四)综合得分
a.将技术标、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得分、商务标的得分相加,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b.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c.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未与招标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标人将依次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必要时重新组织招标。
d.中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附件:如东县城爱民路南侧、生产路东侧安置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物业管理招标文件(12.1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