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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委机关大院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2日
中共衡阳市委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的中共衡阳市委机关大院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2017]030152 ,委托代理编号:XT2017-C48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中共衡阳市委机关大院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17]03015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3.1标的及数量:保洁服务(不低于13人)
3.2项目预算(上限值):人民币833406元
3.3服务期限:25个月,自合同签订后25个月,即2018年1.1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
3.4服务范围:衡阳市委大院及1-5号办公楼公共区域,包含1号楼部分领导办公室.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需包含物业管理或保洁服务);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经办人于2017年 12 月 12 日起至2017年 12 月19 日,每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3:00时到5: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2楼(浦发银行楼上,步步高对面)持以下资料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保收据或支付凭证;
(4)检察部门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以检察部门自2017年12月份以来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为准);
(5)符合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审核后,收复印件存档,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此步骤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阶段,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2、磋商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26 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衡阳市委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
联系人:苏建华 电话:1822921861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2楼(浦发银行楼上,步步高对面)
联系人:兰海燕 电话:0734-8898260、815426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金瑜鸷 电话: 0734-8867868
2017年12月12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