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专汽研究院物业管理费项目
发布日期:2017-12-12 16:12:19
省专汽研究院物业管理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随财采计【2017】1585号计划函要求,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省专汽研究院委托,对省专汽研究院物业管理费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省专汽研究院物业管理费项目
(二)项目编号:HBZS-2017-CS018
(三)招标内容:省专汽研究院物业管理(保安保洁)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35万元
(五)服务期限:两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且: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应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含)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如为外地企业,必须在随州本地注册有分公司(以营业执照为准),且近三年在随州有公共建筑物业服务业绩;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本单位物业管理经理岗位资格证书;
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7年1-9月中,连续三个月);
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状态良好;
6、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7、竞标人(含法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外地企业须提供来鄂投标备案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人或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到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御山墅3号楼1单元404)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
①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含)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④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经注册的物业管理经理岗位资格证书;
⑤近三年在随州有公共建筑物业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外地企业提供);
⑥依法纳税和社保的证明材料(2017年1-9月中,连续三个月);
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⑧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⑨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⑩外省企业入鄂备案证明;
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15时,地址: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御山墅3号楼1单元404)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参加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且不得更换。
六、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省专汽研究院
联 系 人:曾主任 联系电话:1388687817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御山墅3号楼1单元404
联 系 人:后振 联系电话:1899596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