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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石祥路1段(莫干山路-杭行路)、石祥路2段(杭行路-北星桥)道路保洁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12-13 13:16:00|作者:清洁吧

关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石祥路1段(莫干山路-杭行路)、石祥路2段(杭行路-北星桥)道路保洁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局/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石祥路1段(莫干山路-杭行路)、石祥路2段(杭行路-北星桥)道路保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CTSC-2017-0118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石祥路1段(莫干山路-杭行路)、石祥路2段(杭行路-北星桥)道路保洁

1

470万元/年

道路保洁

服务期2年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九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清扫保洁服务企业。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6)具有适合本项目清扫服务(保洁)的作业机具,并提供自有或租赁凭证;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清扫车、洒水车和高压冲洗车等;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具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n(7)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n(8)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n(9)杭政办〔2008〕14号和浙政办发[2009]190号文件精神执行情况好。n(10)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n(11)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无行贿犯罪,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可使用复印件但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告知函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7-12-13至2017-12-1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 报名/发售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11室

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1-03 09:00:00

七. 投标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三墩路85号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315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18-01-03 09:00:00

九. 开标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三墩路85号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315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玖万元;

2、递交形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到以下帐户:

(1)收 款 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

(3)帐 号:201000065548152

投标保证金到帐后,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日9:00-11:30,14:00-17:00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2财务室)换取收据,开标当天不办理该项业务。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文件 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要求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如不按要求进行注册的,采购单位有权延期发布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告直至取消中标资格,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质疑和投诉:①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②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11室;联系人:瞿小姐;联系电话:0571-85064183。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超、唐中宝

联系电话:15268124902、13757153226

传真:0571-85103026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11室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局/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朱科长

联系电话:88178807

传真:88178807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三墩路8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8355301

传真:0571—88355301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杭办大厦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