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繁华地区物业保洁项目 (项目编号:0615-174117081178)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繁华地区物业保洁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繁华地区物业保洁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74117081178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繁华地区物业保洁 1项;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729.506337 | 729.506337 | 物业管理服务 | 1、采购内容:繁华地区物业保洁 1项;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项目预算
729.50633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家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受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投标人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在有效的证书原件,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其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自行编制)。 5、投标人所配物业保洁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上齐各种保险(包括意外伤害险),中标后在物业保洁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一方承担,与采购方无关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自行编制)。 6、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到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投标人自行编制)。 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车辆及设备应选用节能、环保、低噪音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8、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应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 11、其它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12-12 到 2017-12-1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50号信德大厦403室)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9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现场领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200元人民币(不接受支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纳税识别号),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1-08 09:00
2.开标时间: 2018-01-08 09:00
3.开标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女士、赵女士
2.联系方式:022-2723579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7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郑先生 :022-2712897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50号信德大厦403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723579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繁华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和平路、滨江道商业街是天津市最繁华的商业街区之一。滨江道自海河边的张自忠路起,向西南方向延伸到南京路,全长2094米;和平路商业街位于海河西侧,南起渤海大楼,北至东南角,全长2138米,与滨江道商业街相交叉,构成天津最繁荣的商业区。经过2003年、2009年两次整修,很好地恢复了百年历史的风貌,成为中外游客到津后必到的景点之一。今天滨江道与和平路商业街,是一条集购物、观光、餐饮、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的商业街区,成为和平区、乃至天津市一张靓丽的名片。繁华地区物业保洁项目包括对和平路区域、滨江道区域、国际商场区域及相联胡同里巷的地面扫保、冲洗、深度清洁、垃圾清运等。 详细需求见附件“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