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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长丰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2-13 16:10:34|作者:清洁吧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长丰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年12月13日 11: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丰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长丰办事处
行政区域长安区公告时间2017年12月13日 11: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4日 16:23 至 2017年12月20日 16:23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35号波尔美精品酒店五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38.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路遥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953680
采购单位长丰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沿东街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1-85996326
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谈固南大街5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953680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长丰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24340150002
项目联系人:王路遥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953680
采购人:长丰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沿东街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996326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谈固南大街5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953680
预算金额:38.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2月2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2-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2-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35号波尔美精品酒店五楼会议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垃圾清运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开户许可证;3、提供2017年度不少于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17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保中心确认的证明材料)、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此项目禁止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