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项目名称:达茂旗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438号采购目录:服务类/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潜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5、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动态 或 供应商采购指南 中填写 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 注册审核通过; 6、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物业管理; 7、供应商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8、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3日 10:0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 10:00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 15:00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5日 15:00开标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采购人名称:达茂旗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地址: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采购人联系人:陆龙采购人联系方式:1864728700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采购代理机构网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02020104000613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人定湖分理处行政主管部门:达茂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项目负责人:张雨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540200112;15540200137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项目预算合计:包号包组预算合计A450,000.00采购内容为: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6525247服务11.0物业管理服务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达茂旗人民检察院、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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