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申请中国法治论坛深圳基地物业管理费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法治论坛深圳基地物业管理费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48.5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中国法治论坛深圳基地(京基一百大厦B座6-8层)公共区域物业服务。 |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1、自2011年以来,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直承担京基一百大厦B座的物业管理。京基一百大厦B座共有26层,中国法治论坛深圳基地占6-8层,建筑面积2633.25平方米。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一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2、经多方了解,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一级资质,服务态度较好。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12月13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 联系电话:83055020 传真:83055020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48119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